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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卷

  • 综述  
  • 发布时间:10-2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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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文旅厅”)是主管全区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5个职能处室,2019年,有在职人员52人,管理自治区文物局和区直文化事业单位16个,在职人员1364人,离退休人员92人(厅机关)。

    【文艺创作演出】

    乌兰牧骑事业 颁布《乌兰牧骑条例》,从2019111日起施行。编制《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旗县乌兰牧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为部分贫困旗县乌兰牧骑配发中巴车。各地乌兰牧骑发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履行创作、演出、宣传、传承、创新、辅导、服务职能,全年深入基层演出7000场次以上。6月,组织开展乌兰牧骑交流演出月活动。8月,在阿拉善左旗举办第八届乌兰牧骑艺术节。11月,调集全区优秀乌兰牧骑在呼和浩特开展巡回展演和汇报演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艺术创作演出 制定内蒙古舞台艺术创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创作推出话剧《红手印》《东风—呼啸起》、京剧《大盛魁》、歌剧《青山烽火》等一批精品剧目。原创民族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并获文华大奖,实现内蒙古在该领域零的突破。舞蹈《黑缎子坎肩》获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蹈金奖。舞剧《骑兵》列入“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实施“草原文艺天天演”工程,组织各级文艺院团深入基层演出1万余场次,在呼和浩特举办“草原音乐周末”驻场演唱会30场次。

    “内蒙古音乐”品牌创建 组织召开内蒙古草原音乐传承与发展学术研讨会,相继举办首届“内蒙古音乐节”、第三届“草原金秋”声乐比赛、首届马头琴艺术节等一系列音乐活动,“内蒙古音乐”品牌影响力日益凸显。《内蒙古民歌大典》编纂工作正式启动。

    重大艺术活动 举办中国国际蒙古舞蹈艺术展演活动、国际合唱周活动,举办第二届全区蒙古语戏剧展演、全区精品剧目展演。组织参加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展演、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及民族歌剧展演、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2019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第五届西部交响乐周、第二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等国内重大艺术活动。

    【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推动2018年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持续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委托第三方对20152017年度建设的旅游厕所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2018年建设旅游厕所进行验收和等级评定。全面落实2019年全区旅游厕所建设任务。

    公共服务绩效 组织举办公共文化管理、志愿服务管理、文化站站长培训等系列培训班,提升公共文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在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继续开展公益文化岗位购买服务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组织对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资金、“戏曲进乡村”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群众文化活动】 组织举办全区群星奖优秀节目巡演活动、第二届农牧民文艺会演、第五届“魅力乌拉特”西部民歌会、“舞动北疆”全区第二届广场舞大赛、“我和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区第三届合唱艺术节等一系列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漫瀚调联唱《美好家园人情厚》、好来宝《那达慕》入围第十八届群星奖现场决赛,获得入围奖。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自治区展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展览、内蒙古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主题图片展、“醉美草原、亮丽北疆”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

    【文化志愿服务】 部署开展“阳光工程”“圆梦工程”“春雨工程”2019年文化志愿服务。广东省、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志愿者先后走进内蒙古,在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海拉尔区、鄂温克旗、额尔古纳市进行慰问演出。组织呼伦贝尔市文化志愿者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志愿服务。

    【文物保护利用】

    文物保护工程 贯彻落实《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哈民遗址、马鬃山墓群、昆都仑召、白塔火车站旧址等8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第八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动辽上京和祖陵遗址、红山遗址群、阴山岩刻重点文化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组织对长城重点险情地段开展抢险保护。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方案、预算进行评审。完成桃力民地区红色文化展陈大纲编制工作。持续推进辽上京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开展配合大型基本建设项目考古60余项。

    文物安全督查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区文物安全工作会议,推进文物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组织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备案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77处,督促整改454处。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全年立案5起,破获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追缴涉案文物116件。

    博物馆建设 推动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契丹辽博物馆、内蒙古工业博物馆等特色博物馆建设,初步搭建了全区3D数字文物云平台。策划推出《岁月如歌廿载有痕——内蒙古社会主义建设二十年特别展》《带里乾坤—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带饰展》《大青山抗日根据地文物展》等一系列精品展览。引进《八省区“万里茶道”文物联展》,赴蒙古国举办《大辽契丹—内蒙古辽代文物精品展》。内蒙古博物院基本陈列《天骄蒙古》获得2018年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组织举办“行走中的博物馆”“欢乐大课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活动。

    【非遗保护传承】

    非遗项目保护 全面落实《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联合自治区人大深入基层开展非遗保护状况调研。组织对贫困地区开展非遗资源补充调查,推荐江格尔等项目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对4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5个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开展了抢救性记录。组织编制《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推荐鄂尔多斯市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传承活力 持续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对自治区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对非遗保护志愿者、非遗保护业务人员、基层非遗保护管理人员开展了专门培训。利用高校的学术和教学资源,开展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和培训活动,提升非遗传承人群对本地区、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认知和传统技艺的掌握程度。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对蒙古族皮艺等12个传统工艺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制定蒙古族刺绣项目三年振兴及年度行动计划,助力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人员解决工艺难题。

    宣传展示与交流 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举办蒙古马非遗展、“额吉牧歌”内蒙古非遗传承人群研培成果展演、“锦绣中华·草原霓裳”蒙古族服饰秀,承办中国手工刺绣传承创新大会。组织开展“共同传承、共同弘扬”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对话活动、“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暨“美丽中华行”大型公益交流活动。

    【文化旅游产业】

    产业政策体系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精神,制定《内蒙古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组织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和文化旅游商品创新的意见》《关于促进蒙古族服装服饰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印发支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文旅金融合作 与中国银行签署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与包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渠道,破解文化旅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举办文化和旅游产业扶贫项目交流对接会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对接会,推动优质文化和旅游项目落地实施。

    文化创意产业 组织举办内蒙古首届旅游商品大赛、旅游商品展洽会和传统蒙古包展览。内蒙古博物馆“草原茶道”系列文创产品获中国旅游商品大赛金奖。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系列文创产品、格日勒皮艺·乌兰牧骑等入选全国优秀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名单。“草原记忆”系列等20项旅游商品获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

    各类展会 组织举办中蒙博览会内蒙古特色旅游商品展、蒙冀辽文化产业博览会、阿拉善英雄会特色文化商品展。组团参展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中国天津旅游产业博览会、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

    【资源开发利用】

    全域旅游发展 满洲里市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组织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启动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为试点,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启动乌阿海满、黄河几字湾、环京津冀三个片区和G7国家风景道旅游规划编制工作。

    景区质量提升 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通过景区景观质量评审,入选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预备名单。呼和浩特市蒙草·草博园等7家景区获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贾力更烈士故居等5家旅游景区获评为AAA级旅游景区。组织对全区93A级旅游景区开展复核,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旅游景区,分别作出约谈、限期整改、降低等级、取消等级的处理。

    乡村旅游发展 指导乌兰察布市等4个盟市、10个旗县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重点扶持16个文化旅游特色小镇、21个乡村旅游集聚区和96个旅游扶贫示范项目。组织对全区申报五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进行资料初评和实地评审。

    红色旅游发展 编制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区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现场会。发布10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组织对全区红色旅游景区讲解员进行培训,提升红色旅游服务质量。

    旅游形象宣传推广 与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度合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主题宣传。组团参加北京、西安、广东等旅游博览会。策划实施“72小时内蒙古”“骑着马儿游草原”“少年那达慕”“乌兰牧骑带你畅游亮丽内蒙古”、冬季旅游产品线路发布会等系列主题推介活动。

    “内蒙古味道”品牌 深入挖掘地方特色美食IP,相继推出包头9味、呼和浩特传统10味、乌兰察布经典10味、鄂尔多斯温暖10味、阿拉善斑斓14味。举办“内蒙古味道”国际蒙餐创意大赛。“内蒙古味道”还多次亮相区内外重大展会博览会,赴乌兰巴托、白俄罗斯、奥地利进行宣传推广。

    旅游节庆活动 组织举办内蒙古旅游那达慕、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草原丝路文化旅游节、乌海国际葡萄酒节、额济纳胡杨生态旅游节、内蒙古花季旅游启动仪式等品牌节庆活动。组织参加黑龙江省、河北省旅游发展大会、9+10区域旅游合作交流会议、2019中国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大会。

    【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

    营商环境优化 对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压减,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自治区本级保留的3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质量提升行动 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文明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举办全国“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百城千景在行动”启动仪式,满洲里口岸国旅等4家旅游企业获评自治区“青年文明号”。组织开展全区导游员大赛,选派代表参加第四届全国导游员大赛,参赛选手王紫萱获全国银牌导游员称号。开展星级饭店评定工作,评定四星级旅游饭店1家,审核上报星级旅游民宿6家。

    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检查 召开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组织对全区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保单位、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安全检查60余次,实现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

    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顿 相继开展悬挂外国国旗国徽、破坏草原生态环境、非法宗教出版物、校园周边文化场所整治、“黑旅游”等旅游市场乱象治理等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交叉执法检查,委托第三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展“体检式”暗访,对市场乱象进行排查整顿,对重点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对外及中国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

    大型国际活动举办 承办第四届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召开“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工作会议和第六届中俄蒙三国五地联席会议。承办中蒙博览会开幕式演出。举办国际蒙古舞展演活动、内蒙古国际合唱周活动、“万里茶道”文化旅游博览会。赴蒙古国举办“感知中国”纪念中蒙建交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

    文化交流合作 先后派出6个艺术团组分赴印度、不丹、泰国、日本、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塞舌尔、毛里塔尼亚、突尼斯9个国家开展“欢乐春节”活动。与坦桑尼亚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美丽草原我的家”坦桑尼亚·中国内蒙古文化旅游年活动。相继接待20多个国家和地区艺术家团组到华开展交流和演出。

    境外营销推广 随文化和旅游部团组赴老挝、柬埔寨参加中老、中柬文化旅游年活动,参加在德国、阿联酋、日本、英国及中国台湾、香港地区举办的旅游展会和交易会。在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蒙古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设立内蒙古文化旅游营销推广中心。组织盟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企业代表赴日本、韩国、新加坡、蒙古、白俄罗斯、奥地利等重要客源国地开展旅游营销推广活动。

    发展边境旅游,成立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召开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推进会,满洲里口岸落地签证、口岸团体旅游签证、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出入境证件审批、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审批、边民互市贸易等一大批利好政策相继落地实施,边境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撰稿人:王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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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文旅厅”)是主管全区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5个职能处室,2019年,有在职人员52人,管理自治区文物局和区直文化事业单位16个,在职人员1364人,离退休人员92人(厅机关)。

    【文艺创作演出】

    乌兰牧骑事业 颁布《乌兰牧骑条例》,从2019111日起施行。编制《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旗县乌兰牧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为部分贫困旗县乌兰牧骑配发中巴车。各地乌兰牧骑发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履行创作、演出、宣传、传承、创新、辅导、服务职能,全年深入基层演出7000场次以上。6月,组织开展乌兰牧骑交流演出月活动。8月,在阿拉善左旗举办第八届乌兰牧骑艺术节。11月,调集全区优秀乌兰牧骑在呼和浩特开展巡回展演和汇报演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艺术创作演出 制定内蒙古舞台艺术创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创作推出话剧《红手印》《东风—呼啸起》、京剧《大盛魁》、歌剧《青山烽火》等一批精品剧目。原创民族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并获文华大奖,实现内蒙古在该领域零的突破。舞蹈《黑缎子坎肩》获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蹈金奖。舞剧《骑兵》列入“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实施“草原文艺天天演”工程,组织各级文艺院团深入基层演出1万余场次,在呼和浩特举办“草原音乐周末”驻场演唱会30场次。

    “内蒙古音乐”品牌创建 组织召开内蒙古草原音乐传承与发展学术研讨会,相继举办首届“内蒙古音乐节”、第三届“草原金秋”声乐比赛、首届马头琴艺术节等一系列音乐活动,“内蒙古音乐”品牌影响力日益凸显。《内蒙古民歌大典》编纂工作正式启动。

    重大艺术活动 举办中国国际蒙古舞蹈艺术展演活动、国际合唱周活动,举办第二届全区蒙古语戏剧展演、全区精品剧目展演。组织参加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展演、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及民族歌剧展演、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2019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第五届西部交响乐周、第二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等国内重大艺术活动。

    【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推动2018年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持续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委托第三方对20152017年度建设的旅游厕所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2018年建设旅游厕所进行验收和等级评定。全面落实2019年全区旅游厕所建设任务。

    公共服务绩效 组织举办公共文化管理、志愿服务管理、文化站站长培训等系列培训班,提升公共文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在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继续开展公益文化岗位购买服务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组织对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资金、“戏曲进乡村”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群众文化活动】 组织举办全区群星奖优秀节目巡演活动、第二届农牧民文艺会演、第五届“魅力乌拉特”西部民歌会、“舞动北疆”全区第二届广场舞大赛、“我和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区第三届合唱艺术节等一系列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漫瀚调联唱《美好家园人情厚》、好来宝《那达慕》入围第十八届群星奖现场决赛,获得入围奖。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自治区展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展览、内蒙古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主题图片展、“醉美草原、亮丽北疆”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

    【文化志愿服务】 部署开展“阳光工程”“圆梦工程”“春雨工程”2019年文化志愿服务。广东省、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志愿者先后走进内蒙古,在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海拉尔区、鄂温克旗、额尔古纳市进行慰问演出。组织呼伦贝尔市文化志愿者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志愿服务。

    【文物保护利用】

    文物保护工程 贯彻落实《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哈民遗址、马鬃山墓群、昆都仑召、白塔火车站旧址等8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第八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动辽上京和祖陵遗址、红山遗址群、阴山岩刻重点文化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组织对长城重点险情地段开展抢险保护。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方案、预算进行评审。完成桃力民地区红色文化展陈大纲编制工作。持续推进辽上京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开展配合大型基本建设项目考古60余项。

    文物安全督查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区文物安全工作会议,推进文物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组织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备案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77处,督促整改454处。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全年立案5起,破获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追缴涉案文物116件。

    博物馆建设 推动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契丹辽博物馆、内蒙古工业博物馆等特色博物馆建设,初步搭建了全区3D数字文物云平台。策划推出《岁月如歌廿载有痕——内蒙古社会主义建设二十年特别展》《带里乾坤—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带饰展》《大青山抗日根据地文物展》等一系列精品展览。引进《八省区“万里茶道”文物联展》,赴蒙古国举办《大辽契丹—内蒙古辽代文物精品展》。内蒙古博物院基本陈列《天骄蒙古》获得2018年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组织举办“行走中的博物馆”“欢乐大课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活动。

    【非遗保护传承】

    非遗项目保护 全面落实《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联合自治区人大深入基层开展非遗保护状况调研。组织对贫困地区开展非遗资源补充调查,推荐江格尔等项目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对4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5个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开展了抢救性记录。组织编制《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推荐鄂尔多斯市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传承活力 持续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对自治区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对非遗保护志愿者、非遗保护业务人员、基层非遗保护管理人员开展了专门培训。利用高校的学术和教学资源,开展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和培训活动,提升非遗传承人群对本地区、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认知和传统技艺的掌握程度。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对蒙古族皮艺等12个传统工艺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制定蒙古族刺绣项目三年振兴及年度行动计划,助力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人员解决工艺难题。

    宣传展示与交流 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举办蒙古马非遗展、“额吉牧歌”内蒙古非遗传承人群研培成果展演、“锦绣中华·草原霓裳”蒙古族服饰秀,承办中国手工刺绣传承创新大会。组织开展“共同传承、共同弘扬”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对话活动、“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暨“美丽中华行”大型公益交流活动。

    【文化旅游产业】

    产业政策体系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精神,制定《内蒙古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组织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和文化旅游商品创新的意见》《关于促进蒙古族服装服饰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印发支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文旅金融合作 与中国银行签署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与包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渠道,破解文化旅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举办文化和旅游产业扶贫项目交流对接会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对接会,推动优质文化和旅游项目落地实施。

    文化创意产业 组织举办内蒙古首届旅游商品大赛、旅游商品展洽会和传统蒙古包展览。内蒙古博物馆“草原茶道”系列文创产品获中国旅游商品大赛金奖。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系列文创产品、格日勒皮艺·乌兰牧骑等入选全国优秀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名单。“草原记忆”系列等20项旅游商品获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

    各类展会 组织举办中蒙博览会内蒙古特色旅游商品展、蒙冀辽文化产业博览会、阿拉善英雄会特色文化商品展。组团参展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中国天津旅游产业博览会、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

    【资源开发利用】

    全域旅游发展 满洲里市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组织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启动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为试点,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启动乌阿海满、黄河几字湾、环京津冀三个片区和G7国家风景道旅游规划编制工作。

    景区质量提升 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通过景区景观质量评审,入选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预备名单。呼和浩特市蒙草·草博园等7家景区获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贾力更烈士故居等5家旅游景区获评为AAA级旅游景区。组织对全区93A级旅游景区开展复核,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旅游景区,分别作出约谈、限期整改、降低等级、取消等级的处理。

    乡村旅游发展 指导乌兰察布市等4个盟市、10个旗县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重点扶持16个文化旅游特色小镇、21个乡村旅游集聚区和96个旅游扶贫示范项目。组织对全区申报五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进行资料初评和实地评审。

    红色旅游发展 编制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区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现场会。发布10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组织对全区红色旅游景区讲解员进行培训,提升红色旅游服务质量。

    旅游形象宣传推广 与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度合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主题宣传。组团参加北京、西安、广东等旅游博览会。策划实施“72小时内蒙古”“骑着马儿游草原”“少年那达慕”“乌兰牧骑带你畅游亮丽内蒙古”、冬季旅游产品线路发布会等系列主题推介活动。

    “内蒙古味道”品牌 深入挖掘地方特色美食IP,相继推出包头9味、呼和浩特传统10味、乌兰察布经典10味、鄂尔多斯温暖10味、阿拉善斑斓14味。举办“内蒙古味道”国际蒙餐创意大赛。“内蒙古味道”还多次亮相区内外重大展会博览会,赴乌兰巴托、白俄罗斯、奥地利进行宣传推广。

    旅游节庆活动 组织举办内蒙古旅游那达慕、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草原丝路文化旅游节、乌海国际葡萄酒节、额济纳胡杨生态旅游节、内蒙古花季旅游启动仪式等品牌节庆活动。组织参加黑龙江省、河北省旅游发展大会、9+10区域旅游合作交流会议、2019中国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大会。

    【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

    营商环境优化 对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压减,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自治区本级保留的3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质量提升行动 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文明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举办全国“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百城千景在行动”启动仪式,满洲里口岸国旅等4家旅游企业获评自治区“青年文明号”。组织开展全区导游员大赛,选派代表参加第四届全国导游员大赛,参赛选手王紫萱获全国银牌导游员称号。开展星级饭店评定工作,评定四星级旅游饭店1家,审核上报星级旅游民宿6家。

    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检查 召开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组织对全区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保单位、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安全检查60余次,实现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

    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顿 相继开展悬挂外国国旗国徽、破坏草原生态环境、非法宗教出版物、校园周边文化场所整治、“黑旅游”等旅游市场乱象治理等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交叉执法检查,委托第三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展“体检式”暗访,对市场乱象进行排查整顿,对重点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对外及中国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

    大型国际活动举办 承办第四届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召开“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工作会议和第六届中俄蒙三国五地联席会议。承办中蒙博览会开幕式演出。举办国际蒙古舞展演活动、内蒙古国际合唱周活动、“万里茶道”文化旅游博览会。赴蒙古国举办“感知中国”纪念中蒙建交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

    文化交流合作 先后派出6个艺术团组分赴印度、不丹、泰国、日本、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塞舌尔、毛里塔尼亚、突尼斯9个国家开展“欢乐春节”活动。与坦桑尼亚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美丽草原我的家”坦桑尼亚·中国内蒙古文化旅游年活动。相继接待20多个国家和地区艺术家团组到华开展交流和演出。

    境外营销推广 随文化和旅游部团组赴老挝、柬埔寨参加中老、中柬文化旅游年活动,参加在德国、阿联酋、日本、英国及中国台湾、香港地区举办的旅游展会和交易会。在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蒙古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设立内蒙古文化旅游营销推广中心。组织盟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企业代表赴日本、韩国、新加坡、蒙古、白俄罗斯、奥地利等重要客源国地开展旅游营销推广活动。

    发展边境旅游,成立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召开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推进会,满洲里口岸落地签证、口岸团体旅游签证、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出入境证件审批、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审批、边民互市贸易等一大批利好政策相继落地实施,边境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撰稿人:王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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